能够保证堤防及穿堤建筑物自身安全运行的上限水位。又称防汛保证水位。是中国根据江河堤防情况规定的防汛安全上限水位。
摘要
拼音 baozhengshuiwei
英文名称 safety water level
又称 防汛保证水位
所属学科 水利工程
当洪水不高于保证水位时,应当保证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安全运行。保证水位是制定度汛方案及防洪调度的重要依据,也是体现工程实际防洪能力和标准的具体指标。为保证堤防工程和保护区的安全,当洪水位接近或达到堤防保证水位时,应禁止穿堤涵闸使用、轮船航行和社会车辆上堤,或限制排涝泵站外排。根据防洪法的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,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人力物力等资源,进一步加强抗洪抢险力量。当超过保证水位时,动员全社会力量抗洪抢险,加高加固堤防,或者根据上游水势、工程出险严重程度和防汛预案启用分蓄洪措施,尽最大可能减少洪灾损失。
保证水位主要根据堤防工程条件、历史洪水和工程出险情况、江河洪水特性和保护区的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拟定,并经上级防汛部门核定后颁布下达。实际工作中,多采用水文(水位)控制站或重要穿堤建筑物的历史最高洪水位。同时也应根据工程条件和保护区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。
(来源:《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》网络版
作者: 丁留谦 尚全民 凌永玉)